房租現在是列舉還是特別扣除?
自 113 年 1 月 1 日起,房屋租金支出已從『列舉扣除額』改列為『特別扣除額』,每戶每年上限 180,000 元。這代表即使你選標準扣除額,仍可另外扣房租。
2024 年(113 年度)起房租從列舉改成特別扣除,規則和金額都變了。
要把房租一起放進整體試算,可用綜所稅試算工具的「房屋租金支出」欄位,工具會自動套上限並處理排富。
自 113 年 1 月 1 日起,房屋租金支出已從『列舉扣除額』改列為『特別扣除額』,每戶每年上限 180,000 元。這代表即使你選標準扣除額,仍可另外扣房租。
限境內租屋自住、非供營業或執行業務使用,且申報戶(本人、配偶、受扶養直系親屬)在境內沒有自有房屋。另有排富:適用稅率達 20%、股利分開課稅、或基本所得額超過 750 萬者不適用。
數字最後核對:2026-07-14。金額以官方最新公告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