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所得要不要在台灣報稅?最低稅負制白話說明

有美股、日本房產、境外基金的台灣人,最常問的一題:這些錢要不要在台灣申報、會不會被多課一次稅。先用三步判斷,再看你的情況屬於哪一種。

📌 規則年度 115 年度(116 年 5 月申報 2026 所得年度)|計算版本 amt_2026_v1|狀態 官方已公告|最後核對 2026-07-15

三十秒先看答案

台灣稅務居民的海外所得,不是併入一般綜合所得稅,而是走「最低稅負制」(所得基本稅額條例)。判斷順序只有三關,任何一關沒過,就不會因為海外所得補到稅:

  1. 第一關:全戶海外所得有沒有達 1,000,000 元?未達就免予計入,直接結束。達到的話是全數計入,不是只計超過的部分。
  2. 第二關:基本所得額有沒有超過 7,500,000 元?(基本所得額 ≒ 綜合所得淨額 + 海外所得)沒超過就免依本條例繳納。
  3. 第三關:一般所得稅額有沒有低於基本稅額?一般所得稅額比較高(或一樣高)就不用另外繳;比較低才補兩者的差額。

這也是為什麼很多有美股的上班族其實不會被課到:台灣薪資所得的一般所得稅額本來就不低,很容易高過基本稅額。

用三步判斷器算我的情況 →

哪些算「海外所得」、哪些不算

算海外所得

  • 美股、日股等境外股票的股利與買賣價差
  • 境外基金、境外債券的配息與價差
  • 國外不動產的租金與出售所得
  • 國外銀行存款利息
  • 香港、澳門來源所得(港澳所得雖依香港澳門關係條例第 28 條免納一般所得稅,但所得基本稅額條例第 12 條第 1 項第 1 款明文要計入基本所得額)

不算海外所得

  • 大陸地區來源所得——這是最常見的誤區。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 24 條,大陸所得要併入綜合所得總額課一般所得稅(不是走最低稅負制),在大陸已繳的稅可從應納稅額中扣抵。
  • 國內券商複委託買美股,買賣價差仍算海外所得(看所得來源地,不是看券商在哪)

常見情境

美股股利被預扣 30%,台灣還要再報嗎? 日本房產租金、賣房所得怎麼在台灣申報 三步判斷器:我要不要申報

常見問題

海外所得達 100 萬元就一定要繳稅嗎?

不是。100 萬元只是「要不要計入基本所得額」的門檻,計入後還要看基本所得額有沒有超過 7,500,000 元、以及一般所得稅額是否低於基本稅額。三關都過才會補稅,很多人在第二關或第三關就結束了。

海外所得是每個人算,還是全家一起算?

以「一申報戶」為單位。本人、配偶、受扶養親屬的海外所得要全部加總,達到門檻就全戶計入,不是每人各算一份。

大陸的所得要算進海外所得嗎?

不算。大陸地區來源所得依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 24 條併入綜合所得總額課一般所得稅,不計入最低稅負的海外所得門檻。港澳所得則相反,要計入。這是很多人搞錯的地方。

在國外已經被扣的稅,台灣還要再課一次嗎?

可以扣抵,但有上限。依所得基本稅額條例第 13 條第 1 項但書,境外已納稅額可以從基本稅額中扣抵,扣抵上限是「因為加計這筆海外所得而增加的基本稅額」。要提出所得來源地稅務機關發給的同年度納稅憑證;條文第 2 項並要求經駐外機構驗證,實務認定請先向國稅局確認。

官方資料來源

數字最後核對:2026-07-14。金額以官方最新公告為準。

這個工具做什麼、不做什麼

只回答一件事:你的海外所得,在台灣要不要申報、會不會被課到最低稅負。

不回答:美國、日本當地要怎麼報稅。美國的 1040/日本的確定申告屬於當地會計師(CPA)與稅理士的專業範圍,我們一頁都不碰,也不會給你當地的申報建議。

本站沒有會計師或記帳士掛名審閱,所有數字都附官方法條與公告連結供你自行查證;個案規劃請洽專業人員或直接向國稅局詢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