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租金被源泉徵收 20.42% 官方原文確認
非居住者(長住台灣的房東屬之)在日本出租不動產,由日本國內的承租人支付租金時,原則上須按 20.42%(所得稅 20% +復興特別所得稅)源泉徵收。承租人若是個人且供自己或親屬居住使用,則不負扣繳義務。
來源:日本國稅廳 No.2880 非居住者等に不動産の賃借料を支払ったとき(最後核對 2026-07-15)
在日本置產收租或出售的台灣人,會同時碰到日本端的源泉徵收與台灣端的申報義務。這頁只講台灣端要怎麼處理,日本端請找稅理士。
非居住者(長住台灣的房東屬之)在日本出租不動產,由日本國內的承租人支付租金時,原則上須按 20.42%(所得稅 20% +復興特別所得稅)源泉徵收。承租人若是個人且供自己或親屬居住使用,則不負扣繳義務。
來源:日本國稅廳 No.2880 非居住者等に不動産の賃借料を支払ったとき(最後核對 2026-07-15)
非居住者出售日本不動產時,買方原則上須就成交對價按 10.21% 源泉徵收。但買方是個人、且供自己或親屬居住使用,並且對價在 1 億日圓以下者,免扣繳義務。這筆扣繳是「預扣」,最終稅負要靠日本的確定申告結算。
來源:日本國稅廳 No.2879 非居住者等から土地等を購入したとき(最後核對 2026-07-15)
日本不動產讓渡所得採分離課稅,依持有期間分長短期:長期讓渡所得(讓渡年 1 月 1 日時持有超過 5 年)所得稅 15%、短期讓渡所得(持有 5 年以下)所得稅 30%,另各加徵所得稅額 2.1% 的復興特別所得稅。國稅廳頁面同時列出住民稅 5%/9%。
不確定的地方:住民稅的課稅基準日為每年 1 月 1 日,以該日是否在日本設籍居住認定;長住台灣、未在日本設籍的非居住者,依此原理通常不會被課住民稅(亦即實際負擔可能是 15.315%/30.63% 而非含住民稅的 20%/39%)。但我們沒有查到國稅廳或總務省針對「非居住者不動產讓渡所得」逐字寫明不含住民稅的官方頁面,這是由兩項官方事實推論而得,不是官方原文結論。你的個案請洽日本稅理士確認。
來源:日本國稅廳 No.3208 長期譲渡所得の税額の計算、日本國稅廳 No.3211 短期譲渡所得の税額の計算(最後核對 2026-07-15)
海外所得以外幣計價時,所得金額原則上按「給付日」的匯率換算新臺幣;而可扣抵的境外已納稅額,則按「實際繳納稅款日」的匯率換算——兩者適用的匯率日期不同,是常見的填報錯誤點。
不確定的地方:這兩個匯率日期的區分邏輯,我們只查到國稅局見解的轉述與外僑匯率明細表等間接來源,未取得財政部或國稅局的原始函釋逐字全文,也未確認是否對日本不動產租金/售屋所得一體適用。實際換算請以國稅局公告的匯率表與個案確認為準。
來源:財政部臺北國稅局 外僑綜合所得稅匯率明細表(最後核對 2026-07-15)
不一定。日本已納的稅可以依所得基本稅額條例第 13 條第 1 項但書扣抵台灣的基本稅額,上限是「因為加計這筆海外所得而增加的基本稅額」。而且要先過三關判斷——全戶海外所得未達 1,000,000 元、或基本所得額未超過 7,500,000 元、或一般所得稅額已高於基本稅額,都不會補到稅。
海外所得的認定是「收入減除成本及必要費用」後的所得額,不是收入全額。但費用的認列須有憑證且經稽徵機關認定,日本端與台灣端的費用認列規則也不一定相同。這部分建議請專業人員協助整理,本站不做個案認定。
不是。台灣的房地合一稅是針對<b>中華民國境內</b>的房地交易。日本房產的出售所得屬海外所得,走最低稅負制。
數字最後核對:2026-07-14。金額以官方最新公告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