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心障礙者汽車免牌照稅:每人1輛、2,400cc以上只免到2,400cc稅額(使用牌照稅法第7條)
身障者或家人的車能不能免牌照稅:有駕照、無駕照兩種情形、每人1輛、2,400cc上限與事先申請。

標示說明:〔官方〕是條文或財政部文件寫的內容;〔推論〕是本文依條文做的推理;〔本文自行計算〕是依條文試算;(本文建議)是整理用的提醒。本文不判斷個案,也不是稅務意見;個案請撥國稅及地方稅免付費電話0800-000-321。查證日2026-10-17。
兩種情形(第7條第1項第8款)
| 情形 | 誰的車 | 限制 |
|---|---|---|
| 身障者有駕照 | 身障者本人所有 | 每人一輛 |
| 身障者因身心障礙情況無駕照 | 本人、配偶、同一戶籍二親等以內親屬所有,或二親等以內親屬所有且車籍地與身障者戶籍地相同 | 每一身障者一輛 |
〔官方〕
排氣量但書
〔官方〕但汽缸總排氣量超過二千四百立方公分、完全以電能為動力之馬達最大馬力超過二百六十二英制馬力(HP)或二百六十五點九公制馬力(PS)者,「其免徵金額以二千四百立方公分、二百六十二英制馬力(HP)或二百六十五點九公制馬力(PS)車輛之稅額為限,超過部分,不予免徵。」
要先申請
〔官方〕第7條第2項:免徵使用牌照稅之交通工具,應於使用前辦理免徵使用牌照稅手續,非經交通管理機關核准,不得轉讓、改裝、改設或變更使用性質。
提醒(本文建議)
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是所得稅的另一項優惠,兩者分開申請;向車籍所在地地方稅務局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