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價稅查詢:今年要繳多少怎麼查、繳款書沒收到怎麼補單
還沒收到地價稅單、或單子寄到舊地址?先排除四種本來就不會收到的情況,再從線上、超商與稅捐處三種管道擇一補單。

地價稅每年 11 月 1 日開徵,稽徵機關依《土地稅法》第 43 條填發稅單,分送納稅義務人。開徵前後的問題大致有兩類:一是還沒收到單,想先知道今年要繳多少;二是單子遺失,或寄到了以前的住址,要怎麼重新拿一張。
地價稅是地方稅,查詢與補單都由土地所在地的直轄市或縣(市)稅捐稽徵機關負責,全國則有一套共用的地方稅網路系統。以下按「用什麼證件、能做到什麼」整理可用的管道,再說明補單前該先排除的幾種情況。
三種查詢管道,差在要不要帶憑證
財政部地價稅節稅手冊列出兩條線上查繳的路,加上稽徵機關的傳統窗口,大致可歸成三種:
| 管道 | 身分驗證方式 | 可以做什麼 | 限制 |
|---|---|---|---|
| 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網站 | 自然人或工商憑證、已註冊的健保卡、金融憑證、行動自然人憑證 | 線上查繳地價稅、房屋稅等地方稅,並可申請電子傳送繳款書、約定轉帳 | 多數方式需要讀卡機,行動憑證須先註冊 |
| 便利商店多媒體資訊機 | 自然人或工商憑證、行動自然人憑證 | 列印繳納單後到櫃臺繳款 | 每筆限新臺幣 3 萬元以內,只在開放期間可列印 |
| 稅捐稽徵機關臨櫃、電話、傳真、網路 | 依各機關規定 | 申請補發繳款書、詢問稅額 | 各縣市受理方式不同 |
第一種最完整。登入頁寫明,可用憑證、健保卡或行動自然人憑證驗證後,查繳牌照稅、房屋稅、地價稅、土地增值稅、契稅、印花稅及娛樂稅。這個網站和綜所稅的電子申報網是不同系統,差異見報稅網站有三套。
第二種適合手邊有自然人憑證、只想趕快繳掉的人。財政部納稅服務手冊寫明,定期開徵的地價稅,多媒體資訊機開放列印時間是開徵起日前 5 個日曆天,到開徵迄日屆滿後 3 日內 24 時前;列印後要在當日到櫃臺繳納,統一超商限列印後 1 小時內。
補單之前,先排除四種「本來就不會收到」的情況
沒收到繳款書,不一定是寄丟。以下四種情況,先對照一下再決定要不要申請補發:
8 月 31 日時你還不是登記名義人。 依《土地稅法》第 40 條與施行細則第 20 條,當年地價稅由 8 月 31 日土地登記簿上的所有權人繳納。9 月以後才完成過戶的買方,今年的單會寄給前手。年中買賣時稅單歸誰、雙方怎麼分擔,見地價稅總覽的基準日段落。
稅額在 100 元以下。 《土地稅法施行細則》第 3 條規定,每年地價稅每戶稅額在新臺幣 100 元以下者免予課徵。持分很小的公寓基地,可能落在這個範圍。
繳款書寄到投遞地址。 財政部手冊特別提醒,稅單上的住址是投遞地址,不一定是房屋門牌。搬家後沒有變更投遞地址,稅單可能寄到舊地址。
繼承尚未分割的土地。 公同共有土地以管理人為納稅義務人;《稅捐稽徵法》第 19 條規定,納稅義務人為全體公同共有人時,繳款書得僅向其中一人送達,其他共有人會另外收到核定稅額通知書。
補發繳款書:線上、語音、超商與臨櫃
財政部手冊的說法是,沒收到稅單或稅單遺失,可以親自到土地所在地的地方稅稽徵機關或所屬分局(處)申請補發,也可以用電話、傳真及網際網路申請。各縣市的操作入口不同,以兩個直轄市為例:
臺北市稅捐稽徵處在今年房屋稅開徵專區公布的補發繳款書管道,包括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台北服務通、財政部稅務入口網三個網路入口,以及撥打 (02) 2745-5880 進入地方稅語音服務系統,選擇語音申辦補發繳款書。稅額在 3 萬元以下者,也可直接用便利商店多媒體資訊機列印繳納單。地價稅開徵時的管道,以該處屆時公告為準。
高雄市稅捐稽徵處的線上補發繳款書頁面註明,限納稅義務人未接獲或遺失繳款書,已移送行政執行的案件無法線上申請,要到各分處臨櫃辦理;該處的視訊申辦管道則僅限申請當期開徵的繳款書。其他縣市的限制可能不同,以所在地稅捐機關公告為準。
補單時要同時留意期限。地價稅繳納期間是 11 月 1 日至 11 月 30 日,逾期要加徵滯納金;如果補發耽誤到期限,或金額太大一次繳不出來,延期與分期的申請條件整理在地價稅繳納時間、滯納金與分期。
稅額和去年差很多,可以從三個方向找原因
拿到稅單後,先核對納稅義務人姓名與身分證統一編號,這是財政部手冊的提醒;有錯誤要立即聯絡開單的稽徵機關更正。金額跟去年差距明顯時,可以從三個方向找:
- 公告地價重新規定。 《平均地權條例》第 14 條規定每 2 年重新規定地價,申報地價跟著變。臺北市 115 年公告地價全市平均調幅為 3.90%,個別土地的變動幅度各不相同。
- 特別稅率核准或失效。 今年 9 月 22 日前申請並經核准的自用住宅用地,115 年起改按 2‰;反過來,全戶遷出、出租或營業後被改課,稅額會回到一般用地稅率。條件見地價稅自用住宅用地怎麼申請。
- 名下土地增減。 地價稅按同一縣市內的地價總額合併計算,今年多買或賣出一筆,總額與適用級距都可能改變。
對核定內容有疑義,先向開單的稅捐稽徵機關詢問,也可撥免付費服務電話 0800-000-321。確定要爭執時,依《稅捐稽徵法》第 35 條,應在繳納期間屆滿翌日起 30 日內申請復查。
不想再漏單:電子傳送與約定轉帳
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網站提供「電子傳送服務申請」,可以把繳款書改用電子方式傳送。另外,財政部手冊說明,約定轉帳繳納地價稅要在稅款開徵 2 個月前申辦才會生效,申請地點包括存款帳戶所屬金融機構或郵局、各地方稅稽徵機關,或透過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線上申請。
以 11 月 1 日開徵往前推 2 個月,想讓 116 年地價稅自動扣款,大約要在 116 年 9 月 1 日以前完成約定,實際生效日以受理機關通知為準。已經拿到繳款書、只差繳款動作的人,台灣房地產喵整理了房屋稅、地價稅線上繳納教學。
常見問題
沒有自然人憑證,可以查地價稅嗎?
可以用已註冊網路服務的健保卡搭配讀卡機,或金融憑證、行動自然人憑證登入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網站。完全沒有這些工具時,可以打電話或臨櫃向土地所在地稅捐稽徵機關查詢。
超商多媒體資訊機什麼時候可以印地價稅繳納單?
財政部納稅服務手冊寫明,定期開徵的地價稅從開徵起日前 5 個日曆天開放列印,到開徵迄日屆滿後 3 日內 24 時前為止。每筆限新臺幣 3 萬元以內,超過要改用其他管道。
補單後還來得及在期限內繳嗎?
地價稅繳納期間是 11 月 1 日至 11 月 30 日,逾期依《稅捐稽徵法》第 20 條每逾 3 日加徵 1% 滯納金。補發繳款書上的限繳日期以稽徵機關開立內容為準。擔心來不及時,可改用線上查繳或超商多媒體資訊機列印,不必等郵寄補發。
共有的土地,每個人都會收到一張嗎?
分別共有的土地,依《土地稅法》第 3 條由共有人按各自應有部分為納稅義務人,各自計入自己的地價總額。公同共有土地則以管理人為納稅義務人,或依《稅捐稽徵法》向其中一人送達繳款書。實際開單方式以稽徵機關核定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