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創辦人:謝銘元(艾克斯)| 媒體報導| 跟我交流

捐政治獻金可以抵稅嗎?政治獻金法第19條:個人列舉扣除,上限綜合所得總額20%且不超過20萬元

首次發布:

文章署名:稅務喵編輯部

內容分工:稅法與官方規定整理(AI 協作編輯角色)

政治獻金法第19條:個人對政黨、政治團體及擬參選人之捐贈,得作為當年度列舉扣除額,每一申報戶可扣除總額不得超過綜合所得總額20%,且不得超過20萬元;未取得受贈收據、違法捐贈、已返還或繳庫、對未登記為候選人者,以及對得票率未達1%政黨之捐贈,不適用。第18條:個人對同一擬參選人每年不得超過10萬元,對不同擬參選人合計不得超過30萬元。

捐政治獻金可以抵稅嗎?政治獻金法第19條:個人列舉扣除,上限綜合所得總額20%且不超過20萬元主題插畫
稅務喵文章主題插畫

標示說明:〔官方〕是條文或財政部文件寫的內容;〔推論〕是本文依條文做的推理;〔本文自行計算〕是依條文試算;(本文建議)是整理用的提醒。本文不判斷個案,也不是稅務意見;個案請撥國稅及地方稅免付費電話0800-000-321。查證日2026-10-17。

可以扣多少(第19條第1項)

〔官方〕個人對政黨、政治團體及擬參選人之捐贈,得於申報所得稅時,作為當年度列舉扣除額,不適用所得稅法第17條有關對於教育、文化、公益、慈善機構或團體捐贈列舉扣除額規定;每一申報戶可扣除之總額,不得超過當年度申報之綜合所得總額百分之二十,其總額並不得超過新臺幣二十萬元。

〔推論〕兩個上限同時適用,取較低者;而且是以申報戶計算,不是每人各20萬元。

試算

〔本文自行計算〕全戶綜合所得總額80萬元,捐了25萬元政治獻金:20%是16萬元,低於20萬元,所以最多扣16萬元。

〔本文自行計算〕全戶綜合所得總額200萬元,捐了25萬元:20%是40萬元,但總額上限20萬元,最多扣20萬元。

〔推論〕列舉扣除要和標準扣除額比較,選較高的一種;政治獻金扣除只有在選列舉時才有用。

哪些不能扣(第19條第3項)

〔官方〕一、未取得受贈收據。二、違反第7條第1項、第9條第1項、第12條、第14條、第17條或第18條規定之捐贈。三、捐贈之政治獻金經依第15條規定返還或繳交受理申報機關辦理繳庫。四、對未依法登記為候選人或登記後其候選人資格經撤銷者之捐贈,但擬參選人收受政治獻金後死亡者,不在此限。五、對得票率均未達百分之一之政黨之捐贈。

〔推論〕第4款的意思是,捐給最後沒有登記參選的人,就不能扣除。

個人捐贈上限(第18條)

〔官方〕個人對同一(組)擬參選人每年捐贈總額,不得超過新臺幣十萬元;對不同擬參選人每年捐贈總額合計,不得超過新臺幣三十萬元。

〔推論〕超過第18條上限的捐贈,屬第19條第3項第2款,不能列舉扣除。

申報前(本文建議)

  • 保存受贈收據
  • 確認受贈的擬參選人最後有登記為候選人
  • 稅務問題撥0800-000-321

本站相關標籤

#稅務 #報稅的民眾 #文章 #計算方式 #扣除額與免稅額

本站延伸閱讀

參考來源

  1. 政治獻金法全國法規資料庫 · 2026-10-17
    • 第18條
    • 第19條
    • 修正日期民國107年06月20日

本文由「喵宇宙 Meow Universe」製作,過程使用 AI 工具協助整理與撰稿,發布前經 AI 覆核,未經逐篇人工覆核。內容僅供參考,實際規定、數字與可否申請請以文中列出的官方來源最新公告為準。

首頁 · 文章 · 關於本站 · 使用指南 · 資料查核日:2026-10-17

看完這頁,下一步

國稅局窗口、期限與公文以官方網站及正式書面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