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稅負制(基本稅額)115年度:個人扣除額750萬元、保險死亡給付3,740萬元免計入
最低稅負制115年度金額:個人750萬元、20%、保險死亡給付3,740萬元;條文寫的600萬元與3,000萬元會依物價調整,以財政部公告為準。

標示說明:〔官方〕是條文或財政部文件寫的內容;〔推論〕是本文依條文做的推理;〔本文自行計算〕是依條文試算;(本文建議)是整理用的提醒。本文不判斷個案,也不是稅務意見;個案請撥國稅及地方稅免付費電話0800-000-321。查證日2026-10-17。
先看結論
- 115年度金額:〔官方〕財政部114年11月19日公告:115年度個人基本所得額750萬元以下免繳;超過者,以基本所得額扣除750萬元後按20%計算基本稅額。
- 條文原始金額:〔官方〕所得基本稅額條例第13條原始扣除額為600萬元,依第3條第2項規定隨物價調整後公告。條文數字與公告數字不同,申報時以公告為準〔推論〕。
- 保險死亡給付:〔官方〕第12條第1項第2款但書條文為每一申報戶3,000萬元以下免計入;115年度公告金額為3,740萬元。
- 海外所得:〔官方〕第12條第1項第1款但書:一申報戶全年合計數未達新臺幣一百萬元者,免予計入。
計算順序(第12條、第13條)
- 綜合所得淨額
- 加計第12條各款(海外所得、受益人與要保人非同一人之保險給付、特定有價證券交易所得等)
- 得出基本所得額,減750萬元,乘20%,得基本稅額
- 基本稅額高於一般所得稅額時,差額要另外繳〔官方,第13條〕
試算
〔本文自行計算〕基本所得額1,000萬元:(1,000萬−750萬)×20%=50萬元基本稅額。若一般所得稅額為30萬元,差額20萬元要補繳;若一般所得稅額為60萬元,則不必另繳。
提醒(本文建議)
外國稅額扣抵、各款但書的細節較多,本文只列主架構;海外所得接近100萬元或有大額保險給付時,請洽國稅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