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去年虧損,今年賺錢可以先扣嗎?所得稅法第39條:公司組織、帳簿完備、使用藍色申報書或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並如期申報者,可扣除前10年內核定虧損
所得稅法第39條第1項:以往年度營業之虧損,不得列入本年度計算;但公司組織之營利事業,會計帳冊簿據完備,虧損及申報扣除年度均使用藍色申報書或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並如期申報者,得將經稽徵機關核定之前十年內各期虧損,自本年純益額中扣除後再行核課。第77條:藍色申報書須經稽徵機關核准。

標示說明:〔官方〕是條文或財政部文件寫的內容;〔推論〕是本文依條文做的推理;〔本文自行計算〕是依條文試算;(本文建議)是整理用的提醒。本文不判斷個案,也不是稅務意見;個案請撥國稅及地方稅免付費電話0800-000-321。查證日2026-10-17。
原則與例外(第39條第1項)
〔官方〕所得稅法第39條第1項:「以往年度營業之虧損,不得列入本年度計算。但公司組織之營利事業,會計帳冊簿據完備,虧損及申報扣除年度均使用第七十七條所稱藍色申報書或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並如期申報者,得將經該管稽徵機關核定之前十年內各期虧損,自本年純益額中扣除後,再行核課。」
四個條件一起看
〔推論〕依但書,要同時符合:
- 公司組織的營利事業
- 會計帳冊簿據完備
- 虧損年度與申報扣除年度都使用藍色申報書或經會計師查核簽證
- 如期申報
〔推論〕所以獨資、合夥的行號,不在但書範圍;虧損年度沒有藍色申報或會計師簽證,該年度虧損就不能拿來扣。
藍色申報書(第77條)
〔官方〕第77條第1項第2款:「藍色申報書:凡經稽徵機關核准者適用之。」第2項:「藍色申報書指使用藍色紙張,依規定格式印製之結算申報書,專為獎勵誠實申報之營利事業而設置。」
試算
〔本文自行計算〕110年度核定虧損80萬元,111年度至114年度每年核定虧損0元,115年度純益額100萬元:扣除80萬元後,115年度課稅所得額20萬元;依第5條,稅額為20萬×20%=40,000元與(20萬-12萬)÷2=40,000元,稅額40,000元。
〔本文自行計算〕同一家公司若不能扣除:課稅所得額100萬元,稅額20萬元。
〔本文自行計算〕前十年內:115年度申報時,可扣除的是105年度至114年度核定的虧損。
舊年度虧損的過渡(第39條第2項)
〔官方〕第39條第2項:本法中華民國九十八年一月六日修正之條文施行前,符合前項但書規定之公司組織營利事業,經稽徵機關核定之以前年度虧損,尚未依法扣除完畢者,於修正施行後,適用修正後之規定。
和未分配盈餘的關係
〔官方〕第66條之9第2項第1款:計算未分配盈餘時,可以減除「彌補以往年度之虧損及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次一年度虧損」。
〔推論〕第39條是計算營所稅的課稅所得額,第66條之9是計算未分配盈餘,兩者是不同的計算。
新設公司(本文建議)
- 一開始就決定是否申請藍色申報或委請會計師簽證,因為虧損年度也要符合
- 每年如期申報,逾期就不符合但書
- 個案可撥0800-000-321洽國稅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