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產稅財產參考清單怎麼申請?查被繼承人名下財產的第一步
不知道家人名下有哪些財產時,先向國稅局要兩份清單:財產參考清單與金融遺產參考清單。

長輩過世後,家人常常說不清楚他在哪幾家銀行有帳戶、有沒有買股票或保險、名下還有沒有別的土地。遺產稅要申報「全部」遺產,漏掉一筆就可能被補稅處罰,所以動手填申報書之前,先把財產盤清楚。
國稅局提供兩條查詢管道:一份是財產參考清單,整合稅務機關手上的不動產、車輛、投資等資料;另一份是金融遺產參考清單,由國稅局單一窗口向銀行、證券、保險等機構查詢。兩份清單的查詢範圍不同,最好一起申請。
兩份清單各查什麼
| 清單 | 資料內容 | 資料來源 |
|---|---|---|
| 財產參考清單 | 房屋、土地稅籍資料;車籍;投資人明細;死亡前 2 年內贈與;死亡前 2 年內所得(不含薪資);死亡前 2 年內有償移轉不動產;國稅欠稅 | 地方稅稽徵機關、交通管理機關、國稅稽徵機關的既有資料 |
| 金融遺產參考清單 | 存款、基金、上市櫃與興櫃有價證券、短期票券、人身保險、期貨、保管箱、貸款與信用卡債務、電子支付帳戶、記名式儲值卡、投資理財帳戶、信用合作社股金 | 銀行公會、投信投顧公會、壽險公會、集保結算所、聯徵中心、證券商公會等機構回復 |
財產參考清單彙整的是稅務與交通機關手上的資料;金融遺產則要等各金融機構回復,所以查詢基準日雖然是死亡日,資料要等一段時間才齊。
財產參考清單:三種查詢方式
依財政部的作業要點,遺產稅納稅義務人可以用三種方式查:
- 臨櫃查詢:帶本人身分證正本、被繼承人死亡證明或除戶資料、與被繼承人的關係證明,到任一國稅局辦理。戶政已辦好死亡登記的,可免附死亡證明。申請人如果不是配偶或第一順位繼承人,要附自己簽章的繼承系統表。
- 憑證查詢:限被繼承人的配偶或子女,以自然人憑證、已註冊的健保卡、行動自然人憑證等,透過遺產稅電子申辦軟體查詢。開放期間是戶政辦竣死亡登記 7 日起,到死亡之日起 9 個月止。
- 查詢碼查詢:先向國稅局臨櫃申請「被繼承人財產參考資料查詢碼」(可委託他人申請),再搭配被繼承人身分證字號、死亡日期與申請人身分證字號線上查。開放期間是死亡之日起 9 個月內。
委託他人臨櫃查詢時,代理人要帶雙方身分證、委任書或授權書正本等文件。
金融遺產:單一窗口一次查,約 30 日後下載
金融遺產查詢的申請人,限未拋棄繼承的繼承人、遺囑執行人及遺產管理人。可以臨櫃向國稅局或直轄市地方稅稽徵機關申請,也可以用自然人憑證、健保卡、行動自然人憑證等在財政部稅務入口網或電子申報繳稅服務網線上申請。
線上申請時,身分與關係證明要一起上傳,或在申請翌日起 3 日內寄到被繼承人戶籍所在地國稅局;逾期又未依通知補正,視為未申請。北區國稅局說明,申請後 30 日起 90 日內可在「金融遺產資料上傳服務」頁面下載金融遺產參考清單。
申請金融遺產查詢時,可以同時申請延長遺產稅申報期限,符合條件的案件也能一併申請稅額試算,細節見遺產稅申報期限與文件。
清單不是完整遺產,這幾類要自己補
作業要點第 5 點寫得很直接:清單只供申報參考,被繼承人如還有其他財產,仍應依法申報,短漏報照樣處罰。對照兩份清單的查詢範圍,下列財產不在列舉項目內,要自己盤點:
- 家中現金、黃金、珠寶、收藏品等動產。
- 被繼承人借給他人的款項等債權。
- 國外的存款、股票與不動產。
清單上的「死亡前 2 年內贈與」與「死亡前 2 年內出售不動產」兩欄也要細看,前者可能要併入遺產,後者要追問價款流向。
保管箱要先通知國稅局會同開箱
被繼承人在銀行租有保管箱時,《遺產及贈與稅法》第 40 條規定,繼承人開箱前應先通知稽徵機關會同點驗、登記。財政部的說明是,先和銀行約好日期,並在開箱日前 1 週以書面向國稅局申請派員,沒有會同不得開箱。
拿到清單之後的下一步
清單上的不動產資料如果和死亡日的登記情形相符,申報時可以簽章切結,免附土地謄本與房屋評定現值證明;金融遺產資料確認相符,也可免附存款餘額證明。接著就能填申報書、列扣除額,整體順序見遺產稅怎麼算。申報核定後要拿哪種證明辦過戶,見完稅與免稅證明。
不動產要到地政事務所辦繼承登記,登記期限與逾期後的列冊管理,可參考殯葬喵的繼承登記超過一年沒辦的處理。財產清單上的「死亡前 2 年內所得」也能幫忙整理過世那年的綜所稅。
常見問題
已經拋棄繼承的人,還能申請金融遺產查詢嗎?
不能。單一窗口作業要點把申請人限定為未拋棄繼承的繼承人、遺囑執行人及遺產管理人。
過了 9 個月還能線上查財產參考清單嗎?
憑證查詢與查詢碼查詢的開放期間,都以死亡之日起 9 個月為止。過了這個期間,可以改到國稅局臨櫃查詢。
清單上列的房子價值,就是申報要用的金額嗎?
清單提供的是稅籍資料。遺產估價以死亡時的公告土地現值與房屋評定標準價格為準,申報前要確認清單上的資料與死亡日當期一致。
清單上沒有的財產,國稅局查到了會怎樣?
作業要點第 5 點規定,被繼承人另有財產仍應申報,未依規定申報而有短漏報,依遺產及贈與稅法與相關規定處罰。申報前多花時間盤點現金、借款與國外資產,比事後補稅穩當。
清單內容看不懂,或查詢進度卡住時,可以撥國稅局免付費電話 0800-000-321,申報本身較複雜的,再找會計師協助。